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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关于遴选“2020年度学术先锋”和第二批“学术先锋号”预通知
关于遴选“2020年度学术先锋”和第二批“学术先锋号”预通知黔商院科发〔2020〕55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遴选“2020年度学术先锋”和第二批“学术先锋号”的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积极做好申报的相关准备工作,组织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7月中旬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将联合印发正式遴选通知,届时科研处会通知具体提交的时间。     附件:关于遴选“2020年度学术先锋”和第二批“学术先锋号”的预通知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 2020年度 )申请材料(登记表)贵州省社会科学“学术先锋号”( 第二批 )申请材料(登记表) 联系人:陈小萍韩涵 联系电话: 84603163 84870807 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科研处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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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

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黔商院科发〔2020〕53号各二级学院(部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 20号) (附件1)和《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 ,并按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成果进行申报。一、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 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1、提名项目完成人6月10日12点前向学院科研处提交《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提名项目意向表》(附件3) ,获取提名项目的提名号和校验码。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 jybkjgl. moe. edu. cn/kipi),按照要求在线填写。特别注意,填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其他时间无法系统填报。2、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严格按照《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提名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提名书和书面提名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提名的,一律不予受理。3、申请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负责人,请于6月15日前将项目成果原件交科研处226办公室,将填写的《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公示材料一览表》发至科研处邮箱。4、科研处将在审核完毕后,进行院内公示。5、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项目负责人于6月22日前将相应资料交科研处226办公室:(1)按照要求装订的申报材料两套(其中原件一套),并请将附件一并装订成册;(2)如有回避要求,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4)一份。6、凡报奖材料不符合要求和逾期提交的,科研处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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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关于开展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黔商院科发〔2020〕48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引智司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关于举办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的通知》的通知,现面向全院师生征集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一、作品要求1.时间要求参选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 日之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时长为2-5分钟。2.内容要求内容围绕普及科学防治新冠肺炎知识,传播科学防治新冠肺炎方法,宣传公共卫生和复工复产的相关知识与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2)与主题相关的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3)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4)作品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期间,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5)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将被取消参加评选资格;(6)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3.形式、格式要求(1)可通过PC、 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2)格式须为MP4格式,单个视频大小为100~ 200兆之间,建议为高清视频。二、提交要求1、为便于进行科研工作统计,此次作品征集活动由学院科研处统一对外报送。2、请于2020年6月1日16:00前将微视频视频光盘( 3套)、纸质版《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推荐表》(附表1)、《全国科学防疫科普微视频优秀作品征集自荐表》(附件2 )交到思齐楼226办公室。电子版、纸质版扫描件、作品视频文件一并发送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3、提交的作品需提供所在党总支或者直属支部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的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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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

贵州商学院荣获三项贵州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贵州商学院荣获三项贵州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黔商院科发〔2020〕45号 2020年5月15日,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暨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表彰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最高奖项,此次评奖共评选出一等奖50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80项。我院共有三项科研成果获奖,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             贵州商学院荣获贵州省第十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情况一览表序号成 果 标 题成 果 形 式作者姓名及排序获奖等次1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著作吴晶鑫、凌邦如、李旭、卓艳一等奖2加快我省页岩气开发的研究及几点建议研究报告潘康二等奖3建国初期西南地方政府民族政策的灵活运用与西南社会稳定研究研究报告刘鹤、范连生、郑大华、魏登云、 张勇等三等奖我院在这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中取得了优秀成绩,谨向各位获奖者致以最热烈的祝贺! 科研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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