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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贵州商学院202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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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

贵州商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2020年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的意见》(黔教函发【2020】86号)和《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0】16号)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20年“专升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商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升本”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贵州商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学院性质:公办学院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沿于1947年贵阳尚信高级会计职业学校,是贵州商科教育的发祥地。建校70余年来,以商而名、因商而建、依商而兴,为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了8万多商科人才,被社会誉为“黔商摇篮”。学院是贵州省省属普通本科高校、贵州省第二批本科高校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学院以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为主干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艺术学为支撑学科,打造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和大数据应用四大专业群。目前有13个二级学院(部),27个本科专业,在校生规模11000余人。202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与澳大利亚悉尼国际管理学院合作举办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按照“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教育方针,秉承“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贵商校训,以“商科为主、法商融合、技术支撑、人文渗透、多科协调”为学科专业目标定位,构建新商科人才培养体系,致力于培养符合新时代要求、道德修养好、专业基础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新商科高级专门人才。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学院成立由分管教学的院领导任组长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升本”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第五条学院成立由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负责人为主的“专升本”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实施“专升本”考试和招生录取严格分离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2020年贵州省教育厅下达,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的相关文件。专业名称学制计划数其中:对口专业备注文科理科艺术(文)艺术(理)管理科学244房地产经营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工商管理2422工商企业管理、物业管理物流管理2422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2422工商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市场营销2542727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国际商务25050金融保险、市场营销、工商企业管理、信用管理、投资与理财、商务管理、国际商务、税务会计学2542727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学2633建档立卡专项酒店管理2502525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广告策划与营销酒店管理2633建档立卡专项会展经济与管理242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投资学2422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信托与租赁、信用管理、国际金融、保险金融工程255金融管理、信用管理、国际金融、互联网金融、农村金融、保险、证券与期货、投资与理财物联网工程244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 无人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2462323电子商务、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国际商务、商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2844建档立卡专项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255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网络工程244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与维护、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系统运行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视觉传达设计242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第五章报名时间、方式及考试安排第七条报名条件:1.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2020年应届毕业生,且截止2020年  8月31日取得当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资格(获得毕业证书),或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2)身体健康;(3)思想品德良好;(4)学业成绩合格。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报名条件:(1)符合普通类专升本报名条件;(2)贵州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贵州省扶贫办系统数据为准)。第八条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1日-17日。第九条考试时间及内容:1.文化考试时间:2020年7月7日。文化考试、评卷、文化成绩划线、志愿填报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均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考普〔2020〕16号)文件要求,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2. 专业考试(1)专业考试由学院负责组织,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专业考试参考书目如下表:招生专业名称参考书目管理科学专业考试科目同为《管理学概论》                        参考书目:《新编企业管理原理》,文大强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ISBN 9787516409923 工商管理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1.《市场营销学概论与实务》,侯贵生、彭澜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ISBN  9787509530115;2.《新编企业管理原理》,文大强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ISBN 9787516409923 国际商务《西方经济学》(第一版)上册;ISBN 978-7-04-017100-6,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作者:《西方经济学》编写组会计学1、《会计学》,郭大明、黄明主编,立信会计出版社第六版,ISBN978-7-5429-6191-4/F;                            2.《财务管理学》杨蕊,清华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2-47716-7酒店管理1、《新编企业管理原理》,文大强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ISBN 9787516409923                                      2、《现代酒店管理》,翟运涛主编,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4806477会展经济与管理1、《新编企业管理原理》,文大强主编,企业管理出版社,ISBN 9787516409923                                      2、《会展概论(第二版)》,来逢波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305997投资学《投资学》第五版,郎荣燊,裘国根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0242149金融工程《金融学》,游丽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ISBN:9787568237185电子商务考试科目:《电子商务概论》,参考书籍:《电子商务概论(第四版)》, 白东蕊 岳云康主编,ISBN:978-7-115-48401-7物联网工程考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参考书籍:《C语言程序设计(第五版)》  谭浩强主编  ISBN:9787302481447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工程视觉传达设计无参考书目                                         1.考试方式:手绘创意表现                             2.总分值:150分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作画工具自备。(3)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于8月7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到贵州商学院尚文楼A109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审查时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的,按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4)学院将审核考生专科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本科招生专业的对口专业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学院的报考对口专业要求,所报志愿无效,不得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5)专业考试时间为8月8日,按准考证所示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试。(6)学院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课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分专业分科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适当调整招生计划。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考生文化统考成绩须达到全省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第十一条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 号)规定执行。如发现患有不宜在校学习的疾病者,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学院“专升本”的有关通知和信息将在学院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留意关注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凡未如期按照学院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个人有关信息提供不准确而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自行负责。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十三条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发改委批复的标准执行。第十四条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另外,学院设有院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第十五条学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同时,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第九章 附则第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八条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第十九条联系方式:联系人:朱娟联系电话(传真):0851—84874637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学院网址:http://www.gzcc.edu.cn学院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学院邮编:5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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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

贵州商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
贵州商学院2018年“专升本”招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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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

贵州商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贵州商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1000余亩,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功能完善。学校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点,确定了“立足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服务商贸流通及现代服务业,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商科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设有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专业有本科21个,专科11个,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名。学校一直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被誉为“黔商摇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六条 我校招收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2018年高考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第七条 考生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考艺术类统考并上线的考生,可填报贵州商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所有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外语统一学习英语。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八条  学校录取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时,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均须达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的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的投档范围内,学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第十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第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在我校就读的贵州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二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相应学科门类学位证书。第九章 附则第十三条 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录取考生须按时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必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851—84874637   传    真:0851—84873437纪检监察电话:0851—84602915学 校 网址:http://www.gzcc.edu.cn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学校邮编:550014                               贵州商学院                      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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