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
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20〕51号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贵州省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gzpopss.gov.cn/tzgg/20200521105003391.html),请各部门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意义
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的优秀研究成果。
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26个一级学科均可申报(含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
二、项目类别及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35万元左右,一般项目每项资助25万元左右,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每项资助20万元左右。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一次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为一人。
3.申报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论文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4.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申请人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5年4月28日后出生),论文须以中文写作且被毕业院校评为“优秀”等级,完成日期为2017年6月1日—2019年6月30日(以答辩日期为准)。同等条件下,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的优先予以支持。
5.项目最终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社科规划办对最终成果组织鉴定后提交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合格者方可结项并进入出版程序。结项成果由全国社科工作办指定出版机构并按要求统一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1.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8份。(一律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或胶装)。
2.申报成果:7套(如超过60万字,需8份成果概要,含2万字左右的成果内容介绍,以及全书目录和参考文献),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修改说明(2份)。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以部门汇总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
4.项目负责人请认真阅读申报通知和指南,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书中不得含有涉密材料。项目负责人所属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书记对申报题目及内容进行意识形态的严格审核,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以项目为单位各一份)。
5.项目负责人需要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一张粘贴在档案袋上。纸质版材料请于6月23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科研处227办公室。请秘书将本部门电子稿文档收齐整理,统一打包发送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电子版文件夹要求:一级文件夹以二级学院(部门)命名,包含申报信息汇总表和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的二级文件夹;二级文件夹,包含申请书、书稿、成果概要、附件等所有申报数据。
科研处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