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办事指南

毕业生档案转移要点

时间: 2021-08-01浏览量:

1、班主任应对毕业生档案进行清理,并按《档案目录》、《毕业生档案移交清单》要求进行填写。此外,所有学生档案袋左上方必须用铅笔注明学生生源地(省内各地区:遵义、安顺、铜仁、毕节、六盘水、黔南、黔东南、黔西南、开阳、息烽、清镇、修文、贵阳),在右下方必须注明顺序号,档案7月67交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2、凡在贵阳市、贵州省各地区、省外签订就业协议书、合同、接收函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分三种情况管理:如个人提出申请要求户籍和人事档案保留学校的,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按规定免费保留两年,两年后送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单位有档案保管权的,可申请转移至单位。、其余的直接送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3、凡申请档案保留学校的毕业生,须按规定在贵州商专毕业生档案保留学校两年”申请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执行。

4、回地区二分的毕业生,班主任应将该批学生档案单独理出移交。

5、621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填写《贵州商专未就业毕业生登记表》,由班主任收齐后交各系(部)统一保管,以便进行追踪服务,为他们提供就业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就业。

                                    生就业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