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度“最美服务育人岗” “最美服务育人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22     浏览次数:62

各第三方合作单位:

为大力弘扬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奉献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所有“后勤人”立足岗位、敬业奉献、精益求精,切实践行“服务教学、服务科研、服务师生,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宗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最美服务育人岗”“最美服务育人单位”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后勤处监督管辖的所有第三方公司的全体在职在岗员工(“最美服务育人岗”侧重服务一线岗位),向岗位能手、技术骨干和口碑好的个人及单位倾斜,评选出10名“最美服务育人岗”,2个“最美服务育人单位”。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具有爱岗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道德素质高。乐于助人、纾困济难,关爱他人、关爱社会,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在集体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充分体现高尚社会公德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

3.敬业奉献实。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劳动效率等方面贡献突出;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本职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

4.服务质量优。恪守职业规范,公道正派,不谋私利,及时热情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对象满意率较高。

5.操作技能强。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各项工作程序化,按时完成任务好,工作积极,讲究效率;平时肯学习,善钻研,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为集团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安全生产细。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如一经发现出现安全责任事故,取消评选资格。

二、评选办法

(一)组织机构

后勤处成立“最美服务育人岗”“最美服务育人单位”评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评选工作组”)。

长:罗永军

员:李雷、田培琪、袁刚、朱毅、杜兵、李玢

评选工作组下设评选办公室,设在综合科228办公室。

(二)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候选人征集阶段(2025年12月22日起至12月30日)

1.最美服务育人岗:个人自愿申报,经所属单位审核推荐,填写《后勤处“最美服务育人岗”推荐表》于12月30日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综合科办公室朱毅老师。

2.最美服务育人单位:所有合作单位均要提交2025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后勤处“最美服务育人单位”申报表》,于2025年12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综合科办公室朱毅老师。

以上推荐表、申报表均需提供2至3张工作照片电子版(单张照片不小于1M,清晰度要高)。

第二阶段:评选阶段(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12日)

1.初选审查。评选活动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选审查,确定事迹突出的候选人15人及单位2个。

2.正式评选。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事迹,最终评选出“最美服务育人岗”10名、“最美服务育人单位”1个。

第三阶段:公示阶段(1月18日前)

评选结果在后勤处网站公示3天。

(四)表彰总结

后勤处将召开表彰大会向“最美服务育人岗”“最美服务育人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发文通报表扬并展示候选人风采,同时推荐参加2026年学校表彰。


附件1:“最美服务育人岗”推荐表.doc
    附件2:“最美服务育单位”申报表.doc

 

贵州商学院后勤处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