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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科〔2017〕105号)的要求,为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的集体、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申报。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为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申报每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单位署名不得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得超过10人。对成果所属权及其他问题有异议,并在受理申报期限内未能妥善解决的,不得申报。
(四)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奖励的成果,不能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应提交下列材料:
1.《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附电子稿);
2.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2份;
(二)每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0日16:00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科研处226室熊锐老师处,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1337864559@qq.com。
科研处
2017年8月30日
附件:
1.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3: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