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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关于申报2020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的通知》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19〕12-10号

各单位:

根据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2020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的通知》(省社科通〔2019〕23号)文件要求,2020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认真阅读申报的相关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部门推荐工作,详见:http://www.gzskl.gov.cn/news/1126.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范围

1.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贵州实际,从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确定具有较大学术创新意义和应用对策价值的选题,进行申报。

2.围绕 “高校大地论文工程”,围绕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三大战略行动、着力加快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等,结合事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现实问题确定选题、进行申报。

3.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研究基础和学术积累在贵州优势学科、特色学科、重点培育学科等相关学科中确定选题、进行申报。

二、申报选题要求

1.选题要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或突出的实践价值,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省级水准的研究成果。选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

2.基础研究选题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

3.应用研究选题要立足贵州实际,彰显贵州特色,突出贵州优势,要聚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着重围绕商品流通流域、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农村产业革命的十二个特色产业发展等,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避免空泛虚浮。

4.除需持续深入跟踪研究的选题外,本次申报的选题应避免与近5年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以及省社科规划课题重复。

三、需要报送的材料

1. 项目负责人填写《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请书》和《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论证活页》一式3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或胶装)。

2.每个项目负责人需要将所有申报材料装于1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一张粘贴在档案袋上。

3.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党总支或者直属党支部审核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的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以项目为单位各一份)。

4.联合课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部门汇总一份)需加盖部门公章。

四、申报时间及流程

1.申报材料请于12月30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提交科研处227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逾期不再接收申报材料。

2.科研处将按要求进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及推荐,并将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报学校审批,科研处将经学校批准的项目报送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审立项。

五、质量管理

1.获得立项课题需按照申请书内容完成课题研究,分别于2020年5月5日、7月15日分两次向科研处提供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再由科研处转交省社科联研究室。2020年10月10日前提交科研处不少于3万字研究成果报告(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报告查重率低于15%,由科研处组织校内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结题材料转交省社科联评审。

2.原则上课题研究过程中不得调整课题组成员,不得改变原定研究方向和计划。不能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由课题负责向科研处提交申请,同时报省社科联审批,获批后课题可延期一次,延期后仍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作撤销处理。

3.结题评审为“不合格”等次或被撤销的,将按照《贵州商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对课题负责人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并反馈给省社科联研究室。

附件1:2020年度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的通知

附件2: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申请书

附件3: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联合课题)论证活页

附件4:联合课题基本情况登记表(以部门汇总一份)

附件5:贵州商学院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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