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自科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教育厅自科项目结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黔商院科发2020102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黔教科研发〔2019〕99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到期或将要到期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清理时间

根据项目管理办法,请本期需要结题验收的科研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10月26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结题验收资料,科研处将统一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二、结题材料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学校将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指南》组织结题验收工作,并按时上报贵州省教育厅科研处审核。

(二)课题研究成果需要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同时提交查重报告(重复率低于15%)。课题研究成果报告用A4纸双面打印、规范胶装相关资料一式三份。

(三)项目负责人所属党总支或直属支部书记对内容进行意识形态的严格审核,需提交审核后签署意见、签字、盖章的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以项目为单位各一份)。

(四)纸质版材料请于2020年10月26日16:00前,以部门为单位交科研处227办公室,电子版上传至贵州商学院科研处邮箱gzsxykyc@gzcc.edu.cn,以便科研处能及时审核、确认,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五)待项目结题验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将所有结题材料上传至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科研项目管理系统(http://58.16.86.185:9093/eduky/)中。

 

附件1:教育厅自科项目结题一览表

附件2: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指南

附件3:贵州省教育厅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结题表格

附件4:贵州商学院科研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