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海钩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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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钩沉——中国廉政文化第二期(思想篇)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0     浏览次数:773

    2013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上期我们说到“廉”发源于上古时期,司法官皋陶向舜提出“九德”治吏,“民本”思想也瞬时如箭离弦,向着人类进步的方向咆哮而去……

    今天让我们继续翻越上古时期,来到夏商周时期……

   “民本”思想解释:“民本”思想即“以人为本”的思想,它在国家政治制度的发展及变更之中一直存在并发挥着重要的影响。民本思想是我国传统的民本观念,是相对于君本(国本)、官本而言的(其实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其原意是指中国古代的明君、贤臣为维护和巩固其统治而提出的一种统治观,其基本思想主要表现为重民、贵民、安民、恤民、爱民等。

    夏商周是中国古代廉政文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三代王朝的更迭使统治阶级认识到“天命”无常,要保持统治的长久就必须把剥削和压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必须对被统治者“民”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认识。大家所熟悉的“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夫民,神之主也”等等言论(可参见《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桓公六年》)就是“民本”思想触动统治阶级政治神经后的感慨,也是三代廉政制度、行为、思想产生的深层文化意识之一。

    夏朝国君桀暴虐无道,将太阳作为自己的化身,曰“天之有日,犹吾之有民”。殷商时期,人民迷信,不论大事小事都要占卜,由此产生了甲骨文。人们祭拜天地、鬼神、星辰、日月,并将太阳神奉为自己心中最高的神。

    古代民本思想经历了从重天敬鬼到敬德保民,再从重民轻天到民贵君轻这样的发展历程。

  历经夏商两代千余年的发展,到西周时期,贪贿现象已经普遍存在。《周礼》的“六廉”思想就是顺应当时的国家加强对官吏的管控而提出的,《周礼·天官冢宰》有曰:“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辩。”

“廉”作“廉洁”讲。许慎《说文解字》释曰:“廉,仄也,从广兼声。”清人孙诒让在《周礼正义》中解释:“廉者,洁不滥浊也”。杨天宇(郑州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将此材料译为:

     “一是廉洁而又能做好工作;

       二是廉洁而又能推行政令;

       三是廉洁而又能勤勉努力;

       四是廉洁而又能处事公正;

       五是廉洁而又能执法无误;

       六是廉洁而又能明辨是非。”

   “善、能、敬、正、法、辩”六个方面是官吏考核、计其功过多少的六条标准。它所注重的不是“贤”、“能”一类的软性条件,而是是否称职一类的硬性条件。因此,六者关乎其能力、工作态度等。倘若官员能够做到这六个方面的要求,这样的官吏便可称之为“廉吏”,这样的行政治事便可称之为“廉政”。所以,官吏考核的这六个标准,实际包含三个层面:法律层面的“廉法”,道德层面的“廉敬”和“廉正”,能力层面的“廉善”、“廉能”和“廉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