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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商学院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要求

发布时间: 2025-05-1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全面加强新时代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方案》,推动我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队伍整体水平,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和学生工作育人实效,经研究决定每年定期进行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每年5月提交申报材料,学校于6月进行审核公示。

二、申报条件

(一)主持人为在编在岗专职辅导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全省及以上最美高校辅导员、全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或提名获得者。

2.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思政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等相关课题1项(含在研课题)。

3.校级及以上辅导员素质能力提升骨干训练营(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主题班会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4.校级及以上优秀辅导员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5.其他校级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所获奖项与辅导员工作职责密切相关,如主持人作为团队成员获奖需排名第一)

(二)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成员不少于8人,成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职务职称结构合理,其中一线专职辅导员成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工作室成员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生管理工作,工作勤恳扎实,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三)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开展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大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在育人项目设计、思政工作方式方法创新、辅导员队伍建设等方面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工作品牌和典型经验。

三、申报流程

(一)自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提交《贵州商学院校级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根据申报条件和学院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并提交申报书。

(三)资格审核。由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者进行遴选,确定申报名单。

(四)公示。学校对建议入选名单进行研究审议,最终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经费支持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工作室进行考核,建设周期内为每个工作室提供5000元经费支持。

五、校级辅导员工作室有关要求

(一)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所辖学院要加强领导和指导。

(二)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日常建设和管理。工作室主持人如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向学生工作部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拟新调整的主持人进行审核考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确认;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该工作室建设。工作室成员原则上聘期内不能退出,确因故需要变动的,经工作室主持人同意后进行成员增补并报学生工作部备案。

(三)工作室建设期间如不能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未通过验收的,将取消其建设资格,主持人不得再次作为主持人申报校级辅导员工作室。

六、评价与考核

对工作室考核原则上采用年度阶段性评估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工作室主持人在工作室建设启动前报送工作计划,1年后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二)工作室建设周期内需按照《贵州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标准(2024.10)》要求进行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学期有成果,每年有成效。建设过程中学生工作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期满,各工作室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考核材料。学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终期考核。对考核优秀的,授予工作室“校级名辅导员工作室”,每年7月10日前向学生工作部提交工作报告;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工作室建设,主持人不得再次作为主持人申报工作室。

六、学校将辅导员参加工作室情况作为考核评定的重要条件;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工作室入选我校申报贵州省名辅导员工作室成员库。同时,借助工作室成果,积极鼓励成员在工作室方向基础上申报新的辅导员工作室。

 

附件:贵州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书

          附件:贵州商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申报书.doc


 


                                    学生工作部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