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2025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关于印发<2025年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5年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学生登录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助学贷款学生如需办理续贷申请,需每年登录学生在线系统不少于两次,并完成个人信息的更新和维护。为避免学生因疏忽无法申请续贷,请各学院做好宣传,组织有贷款意向的学生于6月28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或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APP),维护、更新个人信息(学院、专业、学号、联系方式等),如发现学制有误(如四年制写成三年制等),应及时反馈给当地资助中心。此后信息有变更的,应及时登录系统维护更新。
二、组织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提升国家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步情况等(申明要求在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体现个人真实申贷意愿)。续贷声明内容必须真实,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会被审核退回甚至影响贷款。
三、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报具体流程方式
(一)“首贷学生”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提前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提交申请后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4.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二)“续贷学生”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线上办理: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续贷声明”后,进行线上申请。
2.现场办理: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携带办理人本人身份证,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加强政策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多途径加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宣传工作。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本通知内容,坚持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原则,认真审核确认为家庭经济真正困难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今年续贷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中旬,由各学院统一组织贷款学生登录手机端“国家助学贷款”或“学生在线系统”完成网上续贷工作,学生自行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贷款学生持相关申贷资料在暑假期间前往生源地学生资助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如要更换共同借款人,均需要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
(二)做好学生教育管理。要将诚信教育融入日常素质教育中,常态化、广泛深入地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防范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学生防诈骗、防陷阱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消费观,勤俭节约,努力向学。
五、汇总资料上报要求
各学院负责人把所有审核符合要求的申请贷款学生统一汇总在《贵州商学院2025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记表》上(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一份),并于2025年7月4日(星期五)前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思齐楼304室)。
六、工作注意事项
(一)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
(二)在9月份(下学期初)开学时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来校交到辅导员处,待学校将“回执校验码”录入系统成功后,县(市、区)资助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整个贷款手续才算办理完成。
(三)今年续贷系统7月中旬开放,请各学院先组织学生登录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维护,待续贷系统开放后提醒学生进入系统完成个人续贷申请。
(四)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官方网站及多家手机应用市场正式对外发布“国家助学贷款”手机客户端(APP),进一步优化服务,方便学生办贷,学生在使用过程中若有疑问,可拨打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
附件:1.关于转发《2025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
2.国家助学贷款APP使用手册1.0.1
3.贵州商学院2025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