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2025年开展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黔财教〔2009〕114号)、《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0〕95号)和《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5年高等教育资助补助资金(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奖补资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对申请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的相关材料审批通过后,现将具体情况和符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要求的40名学生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现对初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 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人: 唐 恬 孙 婷
联系电话:0851—84871987
校纪委电话:0851-846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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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贵州商学院2025年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名单
贵州商学院2025年下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初审名单.xls
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