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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

贵州商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贵州商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第二章学校概况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本科、专科学校性质:公办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1000余亩,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功能完善。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名,专任教师500余人,硕、博士300余人,副高以上职称190余人。 学校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点,确定了“立足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服务商贸流通及现代服务业,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商科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设有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艺术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专业有本科21个,专科11个。学校一直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被誉为“黔商摇篮”。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招生监察负责人为主的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组,坚持“阳光招生”,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专业目录。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第七条  报名条件:非艺术类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其中2门课程达到B等及以上等第),具有高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学校非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具有高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方可报考学校艺术类专业。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3月5日9:00—3月10日17:00,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第九条  考试时间及内容:3月14日,在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考生名单。3月17日上午9:00—12:00,报考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原件及复印件、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到学校白云校区领取准考证,根据准考证所示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到指定考场参加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社会认知能力或术科专业能力等。艺术类考生需自带参加相关专业术科测试所需工具。如第一次没有完成分类考试招生录取计划,学校将在3月30日公布第二次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4月25日前,学校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并通过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上进行公示。分类考试招生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将在普招专科学生录取结束后,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寄出。第六章 录取原则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被学校录取后外语统一学习英语,不得以此理由要求退档。分类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综合评价方式录取考生。文化素质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60%。非艺术类考生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40%计入。艺术类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专业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考核成绩,按术科成绩×40%计入。分类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报专业(不允许跨科类报考,如有跨科类填报的以报考专业第一志愿为准进行资格审查),学校录取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相同的以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一样,则以学业水平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分高者优先录取,若语文分数相同,再依次比较数学和外语)。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按照招生政策,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确定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第七章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非艺术类专业学费35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7000元/年,住宿费1100元/年。第十三条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另外,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奖励各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学生。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同时,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帮助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在我校就读的本省户籍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第八章学历证书的颁发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第九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商学院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联 系 人:杨  玺联系电话:0851—84874637传    真:0851—84873437纪检监察电话:0851—84873856学校网址:http://www.gzcc.edu.cn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学校邮编:5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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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贵州商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贵州商学院2017年招生简章      第一条 学院概况  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903人。学院占地823.76亩,校舍33.09万㎡,教学仪器设备5054.91万元,图书79.36万册,拥有功能完善的校园网络,建有经济管理、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三大类实践教学中心,8个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室9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建有“黔青梦工厂”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  学院以管理学、经济学为主,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4大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现有15个本科专业,45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重点支持建设学科1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  学院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依托行业背景,推动高水平应用研究项目合作。近年来,针对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应用研究需求,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设有贵州现代物流研究所、贵州会展经济发展创新研究基地等一批应用研究机构,搭建起支撑贵州现代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  作为我省一所具有70年办学历史和行业背景特色鲜明的商科院校,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培养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进,与行业企业成长共赢”的办学思路,坚守“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办学理念,先后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8万多名高素质应用人才。学院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已成为贵州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被誉为“黔商摇篮”。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11731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址:贵阳市云岩区盐务街35号(盐务校区)            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白云校区)            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510号(茶店校区)     第二条  招生计划  我校招收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2017年高考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三条  录取原则  考生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参加全省普通高考艺术类统考并上线的考生,均可填报贵州商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提前批次录取。  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学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时,则做退档处理。艺术类原则上以高考文化成绩为基础,文化分上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第四条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  第五条  招生组织机构  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远程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  1、成立招生录取咨询室   负责人:闫  洁  2、成立招生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罗永军   3、成立招生录取现场组   负责人:成志湘   第六条: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商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条:联系方式  1、招生录取咨询:0851—84874637  2、纪检监察电话:0851—84873856  3、招生录取现场电话(传真):0851—84873437  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gzcc.edu.cn                                                                                                                                                                                 贵州商学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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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

贵州商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00人。学院占地823.76亩,校舍33.09万㎡,教学仪器设备6182.85万元,图书75.88万册,拥有功能完善的校园网络,建有经济管理、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三大类实践教学中心,8个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室9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同时,已建成“黔青梦工厂”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4大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现有9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学院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依托行业背景,推动高水平应用研究项目合作。近年来,针对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应用研究需求,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重大经济研究课题;设有贵州现代物流研究所、贵州会展经济发展创新研究基地等一批应用研究机构,搭建起支撑贵州现代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作为我省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和行业背景特色鲜明的商科院校,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培养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进,与行业企业成长共赢” 的办学思路,坚守“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办学理念,先后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应用人才。学院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已成为贵州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被誉为 “黔商摇篮”。学校性质:公办学校代码: 11731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贵阳市盐务街55号新校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26大道1号 2016年我院本科招生专业:物流管理市场营销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学酒店管理酒店管理电子商务 另外我院还有16个专业面向省内外招收专科学生。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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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

贵州商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为确保我院 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一、学院概况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举办。学院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100人。学院占地823.76亩,校舍33.09万㎡,教学仪器设备6182.85万元,图书75.88万册,拥有功能完善的校园网络,建有经济管理、文化艺术、工程技术等三大类实践教学中心,8个学科专业实验中心,各类实验室90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同时,已建成“黔青梦工厂”创新创业基地,形成了完善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工学、人文学科互相支撑、互为依托,重点打造了面向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业、生活服务业、商业信息化和大数据应用的4大核心专业群,形成了结构布局合理、行业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全面覆盖商贸流通业、现代服务业的专业体系。现有4个本科专业,41个专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教育部和财政部支持的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省级示范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学院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依托行业背景,推动高水平应用研究项目合作。近年来,针对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的应用研究需求,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重点应用研究课题;设有贵州现代物流研究所、贵州会展经济发展创新研究基地等一批应用研究机构,搭建起支撑贵州现代商贸流通和服务业发展的协同创新平台。作为我省一所具有近70年办学历史和行业背景特色鲜明的商科院校,学院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培养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应用型人才为己任,坚持“与区域经济发展共进,与行业企业成长共赢” 的办学思路,坚守“尚信塑品、致用立身”的办学理念,先后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6万多名高素质应用人才。学院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已成为贵州商贸类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基地和服务于贵州商贸流通和现代服务业的协同创新基地,被誉为 “黔商摇篮”。学校性质:公办学校代码: 11731办学层次:本科、专科教育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学校地址:贵阳市盐务街55号新校区: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1号二、组织机构坚持“阳光招生”制度,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新生,学院成立由校党委书记、院长负责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统一领导下实施测评录取工作,并根据录取工作需要成立相应的招生组织机构。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院系及纪检工作负责人组成的分类招生考务组、命题测试组、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具体负责分类招生的选拔工作。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对面试进行录像,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33号令严肃查处。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招生专业:我院2016年分类招生的18个专业;招生计划:分类考试招生设置招生计划325名。四、分类考试内容、时间及方法 (一)分类考试内容:1、文化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60%。2、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40分[考生需参加学院面试,其中艺术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分类考试、测试(面试)及录取时间:3月10日8:00—3月15日17:00 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考生也可于3月20日前到我院招就处现场报名。考生需高中学业水平评价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弟方可报名。到学院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资料:高考报名信息采集表(有8位数字报名号)、中学学籍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表、身份证原件及1张复印件、2张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学院招生办报名,填写《贵州商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报名表》。3月24日 在学院网站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考生名单和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3月29、30日 考生本人携带相关资料(考生报名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张1寸免冠照片及相关材料)到学院按照要求参加考核(面试);重点考察学生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基本素质和社会认知能力等。艺术类考生以参加相关专业贵州省术科考试的成绩,作为报考我院相关专业的考核(面试)成绩。4月6日 考核成绩在学院网站上公布;4月15日前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公示;4月20日前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4月25日—30日 招生办邮寄《贵州商学院2016年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通知书》。(三)、分类考试体检要求报考我院考生,需符合《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并参加高考体检,凡体检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四)、有特殊招生要求的专业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生,要求五官端正、听力正常,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1.68米以上。五、录取原则所有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考生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报两个专业(不跨类),我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录取工作由录取工作组和监察组参与,凡经我院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在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审批同意录取后,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高考。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等多元一体的资助体系顺利完成学业。对于家庭贫困、诚实守信的学生,可通过当地资助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解决困难。七、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商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八、咨询与联系方式1、招生录取咨询及纪检监察电话:0851—848746372、学校招生网址:http://www.gzcc.edu.cn      贵州商学院学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八日 附:贵州商学院2016年分类招生计划理工类 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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