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商学院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9 浏览量:104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GZBL-A(2025-585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贵州商学院5MW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序号

更正项

原比选文件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成交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投资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待达到发电条件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合同签订后进场前,成交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投资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支付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待达到发电条件后1个月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2

比选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及商务要求 第二节 商务要求

增加

6.19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项目属地(贵阳市白云区)设立100% 全资控股的项目公司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6.19.1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可自主选择在项目属地(贵阳市白云区)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备案、电网公司入网手续办理、运营管理等;

6.19.2负责项目建设环节(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须由项目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选择 EPC施工单位,EPC 单位须具备与本项目匹配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6.19.3项目公司不得肢解发包,EPC招标须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法定招标平台发布公告,程序符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6.19.4成交供应商对项目公司的全部履约行为(含 EPC招标合规性、项目质量、安全、工期、运维等)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项目公司违约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存在违约行为如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不能继续履约,从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6.19.5在服务期内20 + 5 年内,成交供应商不得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不得转包运营权,项目公司核心管理人员须从成交供应商团队派驻;

6.19.6项目公司及 EPC 单位的施工、运营行为须符合比选文件质量、安全、环保等要求,成交供应商建立全程监督机制,监督整个项目建设实施、运营等全部流程。

6.19.7 成交供应商设立项目公司的,需在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项目公司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证明等文件,供学校核查;项目公司核心管理人员的派驻情况需向学校备案。

6.19.8 如成交供应商违反上述商务要求,贵院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等。

4

报名截止时间

原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时。

 

现延至2025年12月24日17:00时。

5

比选截止时间

原比选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10:30时(北京时间)。

现延至2025年12月25日10:30时(北京时间)。

6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原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17:00时

现延至2025年12月24日17:00时。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贵州商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二十六大道一号

联系人: 李老师、杜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600471

2、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全称:贵州百利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殷一平、周静、石小玉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融创玖境国际B3栋9层

联系方式:13511999559、15585128978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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