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支部:
当前,正值高考、中考录取升学期,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弘扬新风正气,现就有关纪律规定重申如下:
一、严明党规党纪,做到“四个严禁”。各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在子女升学期间,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做到“四个严禁”: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款物;严禁使用公款报销或者向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转嫁应由个人支付的操办宴席、子女入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接送子女入学、游玩。
二、层层传导责任,从严教育监管。各基层党委、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通过各种形式打招呼、提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开展好预防提醒教育,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决防止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发生。要加强对非党员教职工的教育引导,积极抵制违规操办、参与“升学宴”“谢师宴”。
三、突出执纪重点,强化责任追究。学校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党员干部违规大操大办“升学宴”“谢师宴”,借机敛财或侵犯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行为,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同时,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相关领导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51-84602915
举报邮箱:gzsxyjjjcs@163.com;
中共贵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