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浏览量:4116

各部门、各教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 2022)47 号)相关要求,科研处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通过 OA 发布《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 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贵州省教育厅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对申报流程和要求做出了 规定,请申报人根据以下申报流程和要求按时提交申报资料。 

    一、申报成果时限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 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 物。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2 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 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全国奖励名额总计 1500 项左右,我省高校(不含贵州大学)可推荐参加评选名额 总计 70 项。

    三、申报流程和要求

    1.本届评奖,我省高校(不含贵州大学)以教育厅为单位 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对全省普通本科 院校不作限额,鼓励积极申报,力争遴选出一批高质量成果。 

    2.2022 年 12 月 7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各部门、教 学院部及时传达有关申报通知要求,组织有申报意向人员登 录“贵州省人文社科项目申报平台(rwsb.conjure.net.cn)” 进行在线填报,填报要求按照教育部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 (教社科厅函〔2022〕47 号)执行。同时,学校科研处切实把 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关,在线对申报材料进行规范性审查 后提交。 

    3.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 日,省教育厅组织 专家进行网上评审,评选出 70 项成果并进行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4.2023 年 2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0 日,科研处根据省 教育厅公示的拟推荐名单,组织相关申报者登录“教育部社 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进行正式填报。研处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者上传的申报评审表(2022 年新 版本)、申报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PDF 格式)进行规范3 性审核并提交。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 通知 

    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 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3. 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 学)实施办法 

    联系人:    张庆华   李璞颖 

    联系电话: 84603163 84870807 

科研处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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