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妇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6 浏览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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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待遇领取认证超期信息

查询步骤:

登录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待遇领取认证超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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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通过险种、待遇发放状态、待遇人员身份证分别进行查询,可查询到领取待遇人员的不同险种待遇发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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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上角点击导出全部数据按钮导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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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领取认证临期信息

查询步骤:

登录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后,点击信息查询-待遇领取认证临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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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块主要查询待遇领取即将到期的退休人员信息,可输入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查询到具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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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上角点击导出全部数据按钮导出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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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资格认证相关宣传引导内容

1、什么叫待遇资格认证?

待遇资格认证是指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确认。

2、为什么要作待遇资格认证?

(1)为切实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全体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2)确保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准确发放。

3、哪些待遇人员要作待遇资格认证?

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企业退休人员、企业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人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

按月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领取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人员。

4、资格认证周期是多长时间?

12 个月。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 1 次,超 12 个月未认证将暂停待遇,每次认证后递延 12 个月。

5、待遇资格认证有哪些认证方式及渠道?

数据比对认证: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分析核实人员情况,实现寓认证于无形。

自助认证:待遇享受人员通过省、市资格认证部门认可的手机 APP、电子社保卡等线上渠道进行人脸识别完成足不出户的资格认证。国内居住待遇享受人员可通过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国家社会保险公

共服务平台、“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及 APP、电子社保卡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助认证;境外居住待遇享受人员可通过“ 国领事”APP 等线上渠道进行自助认证。“社银服务一体化”银行网点也可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人工认证: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政务服务大厅窗 口。

线上无法认证的高龄、病残等特殊认证对象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服务认证或亲属代办认证。

6、临期和超期人员未收到短信提醒,怎么修改或预留手机号?

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贵州人社”APP 认证时即可留存或变更手机号,也可由本人(家属)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经办人到各社保经办窗 口留存或变更手机号。

7、线上怎样查询认证结果?

认证成功后会显示认证结果,如需要再次查询认证结果可以打开“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APP)查询

①登陆 →②资格认证 认证查询

8、人脸识别不成功怎么办?

可由待遇人员本人、亲属、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就近的省、市、县、 乡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经办窗口办理人工认证。

9、领取待遇人员死亡、服刑、失踪等丧失领取待遇资格后要申报吗?

个人出现国家规定的停止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形,用人单位、待遇享受人员或者其亲属应当自相关情形发生之日 20 个工作日 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应当停止发放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10、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丧失待遇领取资格后,本人或

他人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不退回冒领、多领社保基金的行为会受到哪些处罚?

(1)会纳入社会保险领域失信人员名单管理;

(2)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

(3)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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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进入“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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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贵州人社”APP

附件3

线上自助认证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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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进入“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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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下载“贵州人社”APP

第一步:进入“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或“贵州人社” APP 自动弹出资格认证界面(如图 1),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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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二步:点击后进入资格认证功能(图 2),在图 2 界面,点击“认证申请”按钮,进入资格认证界面(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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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步:在图 3 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码,点击“认证”按钮,根据提示操作即可完成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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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附件4

人工认证主要类型和所需材料

对于无法通过数据比对和自助人脸识别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可通过人工认证办理资格认证。人工认证主要类型和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到场人工认证

①申请人签字确认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人工认证及人脸信息采集承诺书》(现场办理时签字即可);

②认证对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亲属代办认证

适用于申请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认证,本人又无法到达现场认证, 由亲属代办认证的情况。

①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②认证对象有效身份证件;

③代理人签订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人工认证承诺书(代理)》(现场办理时签字即可);

④有清晰时间要素的视频电话(照片)等影像资料或其它印证资料,如养老院、医院或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相关资料(可选择其中一种);

⑤代理人现场办理的影像资料(现场办理时经办人员获);

(3)单位、街道(社区)认证

适用于申请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认证,本人又无法到达现场认证, 由单位、街道(社区)认证的情况。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核实情况表》(附表);

②认证对象与单位、街道(社区)经办人有清晰时间要素的合影、视频电话(照片)等影像资料或其它印证资料,如养老院、医院或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相关资料(可选择其中一种)。

(4)邮寄信函认证

适用于申请人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认证,本人又无法到达现场认证,通过邮寄相关材料办理资格认证的情况。

①认证对象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有清晰时间要素的视频电话(照片)等影像资料或其它印证资料,如养老院、医院或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相关资料(可选择其中一种)。

附表

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核实情况表

填报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序号

身份证号

个人编号

姓名

联系电话

核实日期

核实结果

核实方式

核实经办人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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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5

填报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负责人:                单位公章:

本单位承诺: 提供的信息及资格认证材料真实 、有效 ,确认认证对象身体状况符合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 ,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本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不以欺诈 、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 ,知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养老 、医疗、工伤 、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 ,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单位核实后据实填写并逐页加盖公章。

二、核实结果有如下选项 1.正常 2.死亡 3.失踪 4.被判刑收监。

核实方式有如下选项 1.单位通过视频电话认证 2.单位上门认证 3.本人亲自到场人工认证 4.单位组织开展慰问活动、支部活动等形式认证 5.其他。

三、核实日期是指开展核实的日期,非填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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