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商院教发〔2025〕-号关于往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通知》、《黔商院发〔2025〕7号贵州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等文件规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学士学位授予的学生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11月往届生申请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共2人,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学生2人;不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学生0人;达到特别授位学生1人。具体学士学位授予学生名单见附件1。
现将数字经济与金融学院2025年11月往届生申请学士学位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5年11月15日--11月1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数字经济与金融学院反映,电话:13765811079。
数字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5年11月14日
一审:江 芹
二审:余 菲
三审:阮潇潇

数字经济与金融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