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佳菲等12名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籍学历管理制度的严肃性,保证在校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贵州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章第十一条之规定,经贵州商学院2019年第二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议,对胡佳菲等12名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教学活动的学生作自动退学处理。
现将该批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3月8日止。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3月8日上午12时前,以书面形式(具实名)向教务处反映,以便核查。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51-84862407
贵州商学院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

通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