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6年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备案结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6〕5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备案流程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4〕56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文件要求,学校制定2026年4个新增专业收费标准,现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6年6月3日-6月9日
二、受理和监督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的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公示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851-84612253(财务处)
受理邮箱:47168728@qq.com(财务处)
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851-84602915(纪委、监察专员办)
监督邮箱:gzsxyjjjcs@163.com(纪委、监察专员办)
贵州商学院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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